竞赛机关
16.1 为了担保竞赛的顺手举办,应根据各种竞赛的必要,创立反应的竞赛机关机构,从事的经营事宜,订定相关的章程和补充规定,处理竞赛期间和竞赛收场后不属于裁判员使命规模内的整个标题。
16.2 竞赛机关机构根据竞赛的规模和条目,指定或恳求适量的裁判职员约束竞赛,并委任其中裁判品级较高的一人为裁判长,必要时还可增设副裁判长一到数人。
16.3 宏大竞赛应创立评议委员会。
第17条 裁判使命
17.1 谙熟竞赛的合座状态,根据竞赛机关机构的恳求,订定需要的补充规定。
17.2 认真进行业务学习和裁判尝试,细致查验角逐园地、对象及其他必须用品。
17.3 加强与参赛者的联系,逐条阐述法则元气心灵和公法标准。
17.4 严肃、认真、平允、实在地施行角逐规程和法则,裁决角逐中出现的标题。
17.5 依照角逐日程,负责每场角逐的陷阱和监局,发表角逐结尾。
17.6 恪尽己职,确保赛场支持精良的角逐处境,使参赛者不受他方或观众作对。
17.7 对违反规律的棋手有权赏赐或向上级主张赏赐恰当惩罚。
17.8 担当组委会角逐陷阱机构的考评。
第18条 惩罚权限
18.1 监局裁判有权作出“告诫”惩罚。
18.2 裁判长有权作出“撤销马上角逐资格”的惩罚。
18.3 角逐陷阱机构有权作出“除名”惩罚,对除名者,按退出处理。
18.4 在积分无别时,把受到18.1和18.2款惩罚的人(队)按其轻重程度和次数,依次排列在最后几个园地上。
第19条 赛场处境
19.1 加入赛场的全部职员,必须保持赛场寂静和维护精良的角逐规律。
19.2 赛场不准吸烟,不准全部有碍稠人广众文雅卫生的活动。
19.3 确定赛场,应充裕思考角逐周围、交通条件、透风、保暖、遮阳、照明、噪声作对等职位。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jiufeng.com/zhongguoxiangqi/20091224/29.html) |